他指出,现有税制使在波兰境内纳税经营的企业处于晦气地位,而那些从国外向波兰供给数字办事的公司则享有更优税务待遇,减弱了本国企业竞争力,伤害数字主权,并大年夜幅紧缩本可以再投资于科技成长的财务收入空间。

根据今朝构思中的法案,新税种将实用于三大年夜类营业:一是依托用户画像投放的定向在线告白营业,二是用户在平台长进行社交互动、生意交易等活动的平台办事,三是经由过程收集和出售用户数据获得的收入。 税负对象则限制在必定范围之上的跨国企业:全球年收入需跨越 10 亿欧元,且在波兰境内年收入跨越 679 万美元,才会被纳入征税范围。

按照草案表述,苹果在波兰市场供给的多项办事有可能落入征税范围,包含 App Store、Apple Music、Apple TV+、Apple Books、Apple Podcasts,以至于日益扩大的告白营业等。 不过,草案同时设置了若干宽贷豁免条目,例如数字界面的“独一或重要目标”若是传递平台自有或具有分发权的内容,或平台本身是直接发卖方而非中介,则可享受宽贷豁免待遇。 这意味着,苹果将来或将测验测验以具体营业模式和内容属性为根据,主意部分办事实用响应宽贷豁免条目,但因为草案在措辞上留有较大年夜解释空间,实际履行中仍存在不肯定性。

除苹果外,Alphabet(Google母公司)、Meta、亚马逊等重要美国科技公司,如法案按当前文本经由过程,也同样大年夜概率被纳入征税对象。 值得留意的是,波兰推动数字税立法是在欧盟层面方才撤回类似数字办事税筹划数月之后作出的,显示出其在数字税收政策上选择采取更为主动的国度级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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