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监控证据,女子最终对16次偷盗行动供认不讳,其累计偷盗9200元,远超偷盗罪 "数额较大年夜"(平日1000元以上)的立案标准;而16次偷盗,属于"多次偷盗",即使单次金额未达标准,也构成偷盗罪

女子交卸,她初次在自助结账时测验测验删除部分商品记录,只付出少量货款就将全部商品带走,未被及时发明后尝到了甜头,从此开端频繁作案。

于是在两个月内持续16次采取雷同手段偷盗,专挑高价商品,如肉类、海鲜、进口生果等下手,每次都自认为 "神不知鬼不觉"。

超市在盘点库存时发明多件商品账目不符,经由过程监控排查锁定该女子为嫌疑人,但她再次来到超市故技重施,被早已等待的工作人员当场识破并报警。

根据我国刑法,偷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年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提示大年夜家,超市自助结账区并非没有监管,该区域的智能监测体系,会将购物付款的视频录像和后台订单信息以及商品感应门禁等信息留存立案,切莫为一时贪念而被司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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