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usi 是一款免费音乐串流应用,其做法是调用 YouTube 上公开可不雅看的内容,再在播放界面叠加自家告白,从而实现贸易化,但其并未与相干版权方签订直接授权协定,这也使其在版权合规方面经久处于灰色地带。 早在 2024 年 9 月该应用被下架之前,苹果和 Musi 就陆续收到多起投诉,指称 Musi “侵犯第三方常识产权或违背某些办事条目”,YouTube 也在多年间多次向苹果发函,抱怨该应用涉嫌版权侵权以及滥用 YouTube 技巧。
在应用遭到下架后,Musi 选择告状苹果,指控苹果违背开辟者协定,并称苹果是基于缺乏证据、未获证实的版权指控而欠妥移除其应用。 然而,法官在审理后认定,开辟者协定的字面条目清楚而明白——苹果可以在向开辟者发送终止通知后,于任何时光停止在 App Store 中营销、上架或向终端用户供给相干应用,“无论是否存在原因”。 判决书指出,Musi 自身也不否定已收到苹果的相干通知,是以苹果下架 Musi 的行动并未构成对协定的违约。
除合同争议外,Musi 还在诉状中指控苹果存在“恶意”行动,称其“明知依附虚假证据”仍执意将应用下架。 对此,法院不仅不予采信,反而对 Musi 的代理律师事务所作出晦气裁决:法官部分支撑苹果根据联邦平易近事诉讼规矩第 11 条提出的制裁动议,认定该律所“假造事实以弥补 Musi 案件的证据缺口”,在完成为期两个月、包含询问苹果证人及核阅苹果内部文件在内的证据开示法度榜样后,仍无权自行诬捏事实。
法官指出,这起案件属于“少数须要且适合实用第 11 条制裁的情况”之一,并裁定苹果在为该项制裁动议所支出的律师费及其他相干费用,应由 Musi 方面承担。 固然此次判决巩固了苹果在 App Store 管控上的合同权力,但也凸显出开辟者在依附平台生态运营时所面对的单方面风险:在具备类似条目的前提下,平台方可以在给出通知后,随时终止某款应用的上架与分发,而开辟者在试图经由过程诉讼对抗这一权力时,一旦证据与论据不足,反而可能面对额外的司法与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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