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跨境电商退货不再“绕路” 商品可全国跨关区通退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 互联网 2026年03月16日 0 点赞 0 评论 246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