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认为景区地面混乱、竹笋裸露且无防护,应承担补偿义务。

2025年10月,刘某某购票进入景区游玩,途中因擅自分开步道进入竹林,见竹笋萌生便擅自采挖。

返程时他掉慎被竹笋绊倒,面部着地导致竹笋揭穿鼻腔,经诊断为鼻腔贯通伤、鼻中隔与鼻窦骨折等,住院9天花费医疗费两万余元。

但景区辩称,伤者并非在游览区域受伤,而是违规进入非游览区挖笋;景区已在进口及沿途明白禁止采挖竹笋,天然景不雅无法对每处竹笋加装防护,伤者自身违规才导致不测。

法院审理查明,景区已设置规范步道与警示标识,尽到合理安然保障义务。

刘某某作为成年人,擅自离道、违规采挖,是变乱的全部原因;事发后景区及时救助,不存在错误。

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承担。

承办法官表示,景区并非无穷义务的安然保险箱,旅客是自身安然第一义务人。

在规范游览区域内景区负有保障义务,但旅客擅自涉险、违背规矩激发的伤害,应由自身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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