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查询拜访,此次违规拍摄的原由是僚机飞翔员即将停止在该部队的服役,欲望经由过程拍摄影像纪念最后一次编队飞翔。审计委在申报中指出,在当时的韩国空军中,飞翔员在重要飞翔义务中拍摄留念属于广泛现象,该飞翔员甚至在飞翔前简报中就已注解拍摄意图。
该变乱产生在韩国中部城市大年夜邱上空的飞翔义务时代,涉事两名飞翔员均未在变乱中受伤,但两架战机均出现不合程度毁伤,军方为此付出的维修费用高达 8.8 亿韩元,约合 59.6 万美元。
在编队返航途中,僚机飞翔员应用小我手机进行拍摄,长机飞翔员发明后,随即让机上另一名人员拍摄僚机画面。为获得更好的拍摄角度,僚机飞翔员忽然拉升战机并做出翻转灵活,导致两架战机距离急剧拉近。长机虽紧急降低规避,两架 F-15K 仍最终相撞,长机左翼、僚机尾翼均受损。
事发后,韩空军对该僚机飞翔员作出停职处理,该飞翔员现已退伍并就职于平易近航公司。空军方面最初请求其全额承担 8.8 亿韩元的维修费用,飞翔员不服处罚提起上诉,审计委就此展开专项查询拜访。
该飞翔员承认本身的突发灵活是碰撞直接原因,但辩称长机飞翔员知晓拍摄行动,属于默许此次操作。审计委最终裁定,涉事僚机飞翔员仅需付出维修费用的十分之一,即 8800 万韩元。
审计委同时表示,韩国空军未能规范飞翔员在飞翔中擅自应用拍摄设备,对此事负有治理义务,同时也考量了该飞翔员此前服役记录优胜,且变乱产生后安然驾机返航,避免了更大年夜范围损掉。申报中并未说起是否对长机飞翔员等其他涉事人员采取相干处理办法。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