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称,马斯克对OpenAI 和微软的供献是由其专家证人、金融经济学家 C. 保罗·瓦赞恩计算得出的。

马斯克在针对这两家公司提告状讼前向联邦法院提交的文件中称,自 2015 年合营创建 OpenAI 以来,他的投入让 OpenAI 获得了 655 亿至 1094 亿美元的收益,而微软则获得了 133 亿至 251 亿美元的收益。
加州奥克兰市的一名法官本月裁定,将由陪审团来审理此案,估计将于 4 月开庭。
马斯克提交的文件显示,他曾出资约 3800 万美元,占 OpenAI 初始种子资金的 60%,还协助招募员工,赞助开创人与关键人物取得接洽,并在该项目创建之初为其增加了可托度。
马斯克在文件中称:“就像对一家始创公司进行早期投资的人可能会获得比其初始投资赶过数个数量级的收益一样,OpenAI 和微软所获得的欠妥收益(而马斯克如今有权收回这部分收益)要远远跨越他最初的投入。”
该文件称,假如陪审团剖断任何一家公司存在错误,马斯克可能会请求获得处罚性补偿及其他处罚,包含可能的禁令办法,但并未明白解释禁令的具体情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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