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黔南州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听取了黔南师院政法系讲师张红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内容。
出、列席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领导,州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听取了讲座。
讲座上,张红就物权法的制定背景和意义,物权和物权法、所有权、用于物权方面的内容等结合生动事例向与会者进行了讲解,通过学习,大家对制定物权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是实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需要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