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黔南籍驾驶员何某某在广西境内由于超载和疲劳驾驶导致6人死亡、两车毁损的特大交通事故案,4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宣判:肇事驾驶员何某某因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介绍,2007年10月15日凌晨2时许,黔南籍何某某驾驶超载重型厢式货车由桂林市往都匀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宜柳高速公路S323线84km+240m路段时,因其疲劳驾驶,对前方路况观察不足,致使该车撞上同向因故障停在路边的桂籍中型厢式货车尾部及车边人员,造成5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轻微伤,两车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广西宜州市法院审理此案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4年。何某某对宜州市法院审理的初审判决表示不服而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