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解决灾民及困难群众建设补助资金是该县历年来最多的一次。民政局要求各乡(镇)支付建房补助款按建房进度分期,拨付,每一环节需检查验收合格才能支付,做到确保建房质量、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灾民困难群众身上,为保证灾民及困难群众按时搬进新居,从即日起分期将75万元建房补助款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为民办实事。
瓮安民政局为受灾群众办实事
来源:黔南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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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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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瓮安县民政局深入乡(镇),对因地质灾害而造成房屋倒塌、火灾、简陋而无法居住的143户灾民及困难户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资金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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